济南校区学生工作处是在校区党委、行政领导下的学生工作职能部门,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学校、校区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教育、管理、服务。主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、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的评审、奖学金评审发放、违纪学生处理、勤工助学管理、助学贷款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、毕业生教育与管理、班主任工作考核、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、学生教室宿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。
学生处下设: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、心理咨询中心、就业指导中心、学生教室宿舍管理中心。
一、学生工作处处长职责
1. 全面负责校区学生工作处各项工作;
2. 负责校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
3. 负责校区大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;
4. 负责校区新生军训及入学教育工作;
5. 负责校区大学生奖、贷、助、减、免的评审工作;
6. 负责校区大学生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扶工作;
7. 负责校区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及索赔工作;
8. 负责校区心理咨询中心建设工作。
9. 负责校区毕业生思想教育、毕业生就业工作;
10. 负责教室宿舍安全及文化建设;
11. 负责处理学生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。
12. 负责基层单位的学生工作;
13. 负责校区学生工作干部的考核、管理、培训工作;
14. 完成校区、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 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岗岗位职责
1.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
2. 大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;
3. 校区学生的年度考核、综合测评、评优、奖惩工作;
4. 校区学生的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、学费减免工作;
5. 校区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服务工作;
6. 校区学生的医疗保险及索赔工作;
7. 校区新生军训、入学教育工作;
8. 指导校区学生自律会的工作;
9. 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工作;
10. 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生就业工作;
11. 协助处理学生中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;
12. 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三、学生工作处教室宿舍管理岗岗位职责
1. 负责教室、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规章制度建设;(教学楼、图书馆合班、合四、合五共65间教室;学生宿舍楼1、2、3、4、6共547间)
2. 起草制订学生宿舍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方案;
3. 负责教学楼、学生宿舍楼的安全工作;
4. 负责学生宿舍的调整分配工作;
5. 负责学生宿舍区的文化建设工作;
6. 负责教学楼、学生宿舍楼日常卫生、生活秩序的管理;
7. 负责教学楼、学生宿舍楼范围内的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工作;
8. 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